浪莎发文向郎朗、吉娜道歉

时间 • 2025-11-13 17:45:52
合同
股份
女士
先生
有限公司

据@浪莎袜业消息:

尊敬的郎朗先生,吉娜女士

我司@浪莎袜业@浪莎官方在未与贵方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将不详尽的内容对外公开披露,相关内容发布后便引致诸多的误会,并使贵方遇到来自各方的误解,给贵方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我们深表歉意。我司非常期待接下来郎朗先生作为品牌暖心挚友以及吉娜女士作为品牌代言人与浪莎一起携手同行。

来源:@浪莎袜业

此前报道:浪莎股份回应:与郎朗、吉娜合作仍在,后续会签合同

红星资本局1月5日消息,针对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内衣”)取消与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艺人郎朗先生、吉娜(GinaAlice)女士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一事,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股份”,600137.SH)董事会办公室向红星资本局回应称,取消原因为合同相关条款发生了变更,合作仍在,后续会签合同。

此前,1月3日,浪莎股份发布公告称,浪莎内衣近日与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艺人郎朗先生、吉娜(GinaAlice)女士签订了《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1月4日,浪莎股份发布公告称取消签订的合同。

红星新闻记者俞瑶张露曦

责编唐欢编辑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