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人大”微信公众号消息,10月13日,齐齐哈尔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沈宏宇辞去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决定任命陈兴平为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陈兴平(资料图)
公开信息显示,陈兴平出生于1970年4月,曾任大庆市副市长,佳木斯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牡丹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兼牡经开区党工委书记、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
10月10日消息,黑龙江省委决定:陈兴平同志任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来源|观八闽综合齐齐哈尔人大政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