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公益诉讼不搞粗放式办案 绝不允许办凑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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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最高检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检检察长张军介绍,公益诉讼检察作为一项全新职能,检察机关从零起步,摸着石头过河。至2018年11月,全国基层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已实现全覆盖。
“不搞粗放式办案,绝不允许办凑数案。”张军表示,由于公益诉讼尚处起步阶段,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下一步,要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整体质效。
不单纯追求办案数
更注重协同解决难案
“公益诉讼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涉及政府履职,因有阻力、有担心,有畏难观望情绪,不少检察机关不仅不会,也不敢、不愿办案。”张军说,最高检充分调研、换位思考,明确提出检察机关与政府部门虽分工不同,但工作目标、追求效果完全一致。公益诉讼检察的本质是助力依法行政。
具体工作中,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把与行政机关磋商作为提出检察建议的必经程序,不单纯追求办案数量,更注重办理政府及其部门遇到阻力或者需要几家单位协同解决的难案。
张军举例介绍,湖北省黄石市磁湖风景区内,一居民擅自搭建房屋,生活污水直排湖中,并在湖中围栏投肥养殖,破坏磁湖生态环境,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管理权责不清,持续14年未能解决。市国土资源局主动上门请求监督。
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向5家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联合执法,携手破解了这个难题。该案成功办理后,区政府主动将另一湖泊投肥养殖污染案线索转至检察机关,邀请介入监督、助推整改。
西塞山区检察院向环境保护、水利水产、行政综合执法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同时与养殖户沟通、释法说理。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困扰区政府多年的顽症得到解决。
不搞粗放式办案
绝不允许办凑数案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以来,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但由于尚处起步阶段,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张军说,如工作发展不平衡,案件结构不合理,办案质效待提升。
张军介绍,各省区市检察机关以及省区市内检察机关之间,公益诉讼职能发挥作用不平衡。一些地方检察机关担当不够、创新不足。不少基层检察院办案类型单一,工作还未完全打开局面。
起诉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占77.82%,民事公益诉讼占6.52%,行政公益诉讼占15.66%。起诉案件“搭顺风车”多、“啃硬骨头”少,更多借助刑事追诉已锁定的对象、固定的证据拓展公益诉讼效果,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偏少。支持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仅87件。
“有的检察机关片面追求办案数量,存在滥发诉前检察建议、办凑数案问题。”张军举例,如“类案群发”,针对一个行政执法机关涉及同类多个行政违法行为,在同一时期发出多份检察建议,影响监督实效与公信。有的检察建议质量不高,对违法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阐述不严谨、不充分,说理性不足、操作性不强。有的检察建议一发了之,或仅看是否回复,不关注实际整改成效。
张军表示,下一步要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整体质效。总结公益诉讼检察“回头看”经验,把针对诉前程序、提起诉讼及判决执行全流程“回头看”作为“规定动作”,找准问题、精准施策、及时纠偏,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做得更实更规范。
完善交办、督办、参办、提办制度,探索异地管辖制度,破除干扰和阻力,着力解决基层检察院“起诉难”问题。注重分领域分类型总结、筛选案例,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完善案例解读、参照适用制度。
建立符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质量评价体系,严把立案关、证据关、检察建议关、整改落实关和起诉关,不搞粗放式办案,绝不允许办凑数案。
红星新闻记者高鑫赵倩北京报道
编辑陈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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