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诈“局中局”!嫌疑人先骗他1000多元,“坦白”后又骗他4万多元
50岁的肖某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被同一个人接连骗两次。
去年12月12日,四川遂宁男子肖某看到微信上有一“附近”女子添加好友。头像显示,该女子相貌姣好,于是欣然点击了“通过”。
对方自称姓廖,最近打算买台电脑,但还差800元钱。如果肖某可以提供帮助,她愿意跟肖某发生“一夜情”。肖某答应了廖某的要求,微信转了800元给廖某。
廖某收到钱后,又称晚上在酒店开房需要500元,于是肖某又将钱转了过去。
但转完钱的肖某左等右等,没有等来廖某的赴约。肖某多次询问,均被廖某以各种理由推托。
本以为事情不了了之,但第二天,廖某在微信上又主动联系肖某,向他“坦白”骗他的原因。廖某称,她今年18岁,是遂宁某学校在校学生。家住遂宁农村,家庭条件十分不好。随后还把学生证发给肖某,希望得到肖某的原谅。
看到廖某如此“坦诚”,肖某动了怜悯之心,也对廖某的话没有任何怀疑。
得到肖某信任后,廖某以各种理由多次向肖某要钱。“廖某说爷爷过世了,需要3600元钱。过了几天又说姐姐住院了,需要2200元……肖某都分别将钱转了过去。”遂宁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富源路派出所民警巩涛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廖某每次索要金额为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短短20天,肖某转了4万多元给对方。
但频繁的要钱和总是避而不见,还是让肖某产生了怀疑。巩涛介绍,肖某多次要求与廖某视频通话,但都被廖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说在洗澡,在上课,在家里……肖某渐渐明白,自己被骗了。
今年1月4日,肖某到遂宁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富源路派出所报警。警方经侦查,很快将犯罪嫌疑人周某和廖某抓获归案。
经查,周某,男,廖某,女,系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均30多岁,根本不是在校学生,并均有犯罪前科。
犯罪嫌疑人交代,去年12月12日,周某通过微信添加了肖某,在诈骗过程中负责与肖某聊天,骗取肖某信任。当肖某拨打电话的时候,廖某负责接听和聊天,让肖某相信和他聊天的是一名女性。两人诈骗所得,均用于日常开销和玩乐。
办案民警介绍,该案已经移送船山区人民检察院,目前已进入诉讼阶段。
红星新闻记者杨灵
编辑彭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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