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去年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财产损失达353.7亿元

时间 • 2025-11-11 12: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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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二》)。据介绍,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仍居高位,在一些大中城市,此类案件发案量在刑事案件中的占比甚至达到50%。

“电信网络诈骗大要案件频发,造成群众财产损失巨大。”最高法刑三庭副庭长李睿懿说,仅去年,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及财产损失即达353.7亿元。

李睿懿提到,随着现代通讯和移动支付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境内打击力度的空前加大,大批诈骗窝点向境外转移,非法交易手机卡、信用卡愈加猖獗,司法实践中亦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打击此类犯罪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

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现实斗争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律标准,依法严厉惩治、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在2016年12月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基础上,再次联合制定出台了《意见二》。

“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涉手机卡、信用卡犯罪等关联犯罪,提出更加明确具体的适用法律依据。”李睿懿介绍,《意见二》共十七条,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规定,对于政法机关更加有力、准确、及时、有效地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红星新闻记者高鑫北京报道

编辑陈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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