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丨副局长靠影响力做生意,念歪了“权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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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杰的腐败,与其说是受当地煤炭企业的吸引,不如说是被自身权力魅惑。
9月3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刘杰,靠影响力念生意经的案例。报道中提到,2007年以来,刘杰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或以其妻子、女儿、其他近亲属为“白手套”,或委托他人代持股份,在鄂尔多斯4家大型煤企、2处个人煤矿入股1930万元,获利2132.59万元。
利用影响力从事腐败活动,是近年查处的贪腐案例中,一个典型的存在。2017年,中央纪委专题片《巡视利剑》第四集中,国家统计局原局长王保安曾有一句名言,“(我)就坐着不说话,就是个影响力”。的确,一旦到了一定位置,有了一定的权力,身份地位就自然附带了影响力。
权力的“魅力”,正在于其散发的无形影响力。别人知道你的职位,自然明晓其背后的资源和能量,甚至是与企业经营直接相关的审批。如刘杰在自我反省中说道,“现在回头看我的一些放贷、入股等‘买卖’,大多都运行在我的权力覆盖范围内,有的与公权力掺和在一起……出问题是必然的。”
也正因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早已明确对这种影响力做了限制。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等,都是明令禁止的行为。
身为领导干部,明明知道自己手中的权力,对一些企业有着重要的影响和诱惑,也明明知道一些企业主的投怀送抱意欲何为,不仅不划清界限,还主动往上靠,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方式索取利益,出事是早晚的。刘杰的腐败,与其说是受当地煤炭企业的吸引,不如说是被自身权力所迷惑。
不少公职人员或存在这样的侥幸心理:不直接参与利益往来,通过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就行了吗?需要承认的是,在以往,由于相应的监督不那么健全,让一些人钻了空子。但是随着反腐败的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已相当严密,类似的侥幸已经成了很多典型的教训。
2017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明确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情况。从刘杰的行为来看,他不仅不主动报告,当组织找上门时,仍旧隐瞒,这从动机上已充分说明“心中有鬼”。
刘杰作为一名从警30多年的老公安,曾荣获内蒙古自治区首届“十大破案尖子”称号、自治区“五四青年标兵”奖章,被评为“任长霞式优秀公安局长”,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台面上荣誉加身,背地里却做起“影响力生意”,这是典型的两面人。
如今,这些名誉都将随着刘杰贪腐形象的暴露而烟消云散。回顾大半生,“刘杰们”或许应该明悟:做官不发财,发财别做官。世界上没有只赚不赔的买卖,如果有,那一定是不正常或不正当的买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放弃侥幸,老实做官,诚实做人,方能安心。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樊成
编辑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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