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企业迟迟不接收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水务公司:不存在刁难
对高层住户而言,二次加压供水并不陌生。最近大半年,四川内江一小区因二次供水设施是否移交给供水公司起了争端——有的住户认为,目前负责维保的物业不专业,导致家中水压时常不足,因此希望移交;有的住户则以移交后供水公司加收每吨水1.15元二次供水服务费,表示不同意。争端之下,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工作停滞下来。小区物业认为,在小区超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移交的情况下,供水公司未接收是推诿、不作为,甚至是刁难他们。对此,涉事的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豪鹏二次供水服务公司回应称,他们并不存在刁难谁的情况。该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处于停滞状态,是因为有部分小区居民明确反对移交后的收费模式,社区又不同意对正式移交进行联名公示。为此,公司建议小区尽快成立业委会,或通过业主大会表决同意移交。
住户:
有人因水压不足希望移交
有人则因“加价”不同意
“快一年了,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还没移交出去。”最近,内江西浦观邸小区住户刘先生反映称,去年底,小区提出将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给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豪鹏二次供水服务公司。但时过近一年,因小区有部分住户不同意,移交工作停滞不前。“他们不同意,主要是因为移交后每吨水要多给1.15元二次供水服务费。”
↑西浦观邸小区。
刘先生介绍,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归全体业主所有,平时由物业负责管理和维护。“因为水压经常不足,有时连热水器都不好用,但物业又解决不了。”在他看来,这主要是因为物业在二次供水管理方面不够专业。为此,他希望尽快移交。
12月7日,红星新闻记者在小区走访,随机询问了二三十名住户。他们当中,绝大部分住户都称自己已签字同意移交,其中有不少住户也提到高层住户水压时常不足的问题,他们认为或希望移交后能解决这一问题。对于移交后供水公司每吨水加收1.15元二次供水服务费,他们也表示同意。
但有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住户表示,移交后每吨水要多交1.15元,为此,他不赞同移交,希望物业继续负责管理和维护。“二次供水设施是小区全体业主的,如果坏了需要大修,该使用大修基金就使用。”
曾牵头筹备选举业委会的小区业主郑先生介绍,去年夏天,小区二次供水水泵坏了后,物业提出动用大修基金,小区多数业主表示反对。“二次供水设施平时由物业负责管理,我们当时认为动用大修基金不成熟。”郑先生说,平时维护费由物业在物管费中支付,如设备需要大修,物业便承担不了。到了一定程度,如物业撒手不管,问题更难解决。为此,不少业主商讨后认为,解决办法是将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给专业供水公司。“移交后,每吨水多交1.15元二次加压费,但所有维修都归供水公司。”
“小区700多户,除了部分未入住外,超过三分之二业主都同意移交,最多只有二三十户不同意。”郑先生称。
物业:
2/3以上业主同意就可移交
未移交是供水公司推诿刁难
12月7日,西浦观邸小区物业经理宋先生介绍,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归全体业主所有,目前由物业负责管理和维护。“此前的维修费用也是物业在承担,大部分本来该动用大修基金的项目都是物业出资修的,但是总有一个度。”他说,根据物权法规定,达到动用大修基金的条件,肯定要动用。
“业主说家里水压不足,我们都调不了。”宋先生表示,小区7层以上住户供水须通过设备加压,设备也需专业队伍来维护。然而,他们物业公司并不具备这方面的维护能力。为此,他们根据相关规定,想把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给供水公司。移交后,供水公司对二次加压后的用户每吨水将加收1.15元二次供水服务费。“移交了就由自来水公司负责维护,也不用动用业主的大修基金。”
宋先生认为,按照《物权法》等规定,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就可以移交。“我们在宣传后,请业主签字,现在基本上已超过三分之二了。但有些业主接受不了,就因一吨水要多交1.15元。”他称,不同意的是极少部分,现在之所以交不出去,是因为供水公司推诿、不作为,甚至有些刁难他们。
“从年前到现在,实际流程已经完成了。”宋先生称,前段时间,移交的最后一个公示,供水公司让他去社区居委会盖章,但社区认为无依据未盖章,移交工作便停了下来。为此,他认为供水公司不想接收小区二次供水设施。
小区所在的松山社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也证实,移交程序基本走完后,供水公司对小区用户即将执行二次供水的公示却要社区盖章,“这个不可能让社区来盖章。”该负责人认为,这是供水公司先规避责任。
供水公司:
不存在刁难
建议成立业委会或通过业主大会表决
12月7日下午,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豪鹏二次供水服务公司相关负责人称,他们此前已对此事进行公开回复。
随后,红星新闻记者在内江市政府官网查询发现,12月3日,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回复称,西浦观邸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于2014年5月建成,由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维护管理。但因物业缺乏二次供水专业管理人员和管理经验,导致设备故障频发,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用水。2019年12月,小区业委会筹备组部分代表与豪鹏二次供水公司接洽,希望将小区二次供水设备及泵房移交给豪鹏公司进行维护管理。
回复中还称,因小区未成立业委会和召开业主大会,造成二次供水设施移交主体不明确。为妥善解决好移交后的产权管理问题,避免因移交后由物业公司承担的二次供水服务费变为小区居民个人承担造成社会矛盾,根据相关规定,移交工作应得到小区属地社区、房管局及物业管理协会的同意和支持。
今年3月18日,豪鹏公司与社区在小区进行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前的联名公告。随后,在小区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筹备组代表正式递交移交申请后,豪鹏公司查勘并提出二次供水设施、计量电表等整改意见。11月23日,物业公司告知豪鹏公司设施整改完毕,但在此期间,豪鹏公司接到部分小区居民意见,对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后的收费模式表示明确反对,部分未入住居民至今也未签订《二次供水服务合同》。11月24日,豪鹏公司准备再次与社区联名向小区居民通告二次供水设施拟正式移交时,社区表示不同意联名公示,导致移交工作目前处于停滞状态。
豪鹏二次供水服务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规定,已建成交付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若需移交城市供水企业的,应当经产权人或者业主大会同意,向城市供水企业提出申请,经整改验收合格,签订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合同后移交。“但是小区现在没成立业委会,也没开业主大会。”该负责人否认在办理过程中存在推诿、不作为甚至刁难的情况。他说,供水设备价值几十万元,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如移交无业委会或召开业主大会表决同意,会产生矛盾,这就需要社区来化解矛盾。
“我们愿意他们移交给我们,但必须手续合法。社区都不同意移交,我敢去接收吗?”对于物业所认为的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即可,该负责人表示,业主大会和签字不一样,小区还有部分未入住的,甚至还有个别不认同的。“大多数业主签了字,我们也知道,但还是有部分业主不认同。”
据物业经理及豪鹏二次供水服务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供水公司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每吨水加收1.15元二次供水服务费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复的。内江市发展改革委公开回复资料也显示,新建的楼盘高层二次供水设施由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集中负责,该公司采取签订《二次供水服务合同》的方式与用户建立二次供水服务关系,约定二次供水服务价格为1.15元/吨。
那么,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的争端又该如何解决呢?
在公开回复中,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表示,若后续该小区居民愿意向公司移交二次供水设施,建议尽快成立业委会或通过业主大会表决同意移交,公司可按程序接收和负责该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维护、更新、保养和管理,保障二次供水设施运行和供水安全。对此,豪鹏二次供水服务公司相关负责人也给出了同样的建议。
红星新闻记者姚永忠
编辑彭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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