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霍过桥资金用于赌博、买彩票后,银行职工诈骗客户370余万元 获刑11年
时间 • 2025-08-01 09: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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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工作期间,他将客户“过桥”资金用于赌博、买彩票等,后因无法归还客户资金而骗取客户借款,致42人损失370余万元。8月19日,贵州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例,涉案的某银行原职工蒙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据介绍,蒙某在某银行工作期间,因帮助客户“过桥”将多人资金存放于私人账户,后私自将客户“过桥”的资金用于赌博、购买彩票、KTV和其它生活娱乐消费。因无法归还客户资金,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期间,他以帮助客户“过桥”、银行内部员工优惠、归还银行贷款、帮助完成银行工作业绩、资金周转困难等理由向被害人骗取借款,所得款项用于个人挥霍及归还之前所欠的欠款。在没有人愿意借钱给他后,他未能按时偿还多数人借款,致使42人损失370余万元。
▲庭审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共计37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蒙某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等,8月16日,黔南州平塘县法院以蒙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红星新闻记者姚永忠图据黔南中院
编辑张寻责编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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