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丨“便衣”拦停外卖骑手卖保险,“不买就扣车”是权力越位
从行为本质看,推销保险终究是一种商业行为,即便其益处多多,借助公权力去做强制推广,绝不合适。
外卖员被便衣强卖保险?据广东广播电视台报道,近日,东莞虎门的外卖骑手就有此遭遇——在送餐期间,经常被自称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拦停,要求购买150元的保险,“不买不让走,直接扣车”。
对此,虎门公安分局承认,警务室工作人员在推广电动车物联防盗的工作时,存在简单粗暴的问题,“接下来会要求推广保险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并且改正推广方式。”
↑外卖骑手讲述被强卖保险图据广东广播电视台
在盗抢电动车事件时有发生、丢失车辆又难以找回,给治安管理与执法办案带来挑战的背景下,当地有关方面推广防盗保险,动机上并无问题,也不失为一项利民政策。但在手段合理性与强推必要性上,确实存在当地公安部门承认的“简单粗暴”问题。
电动车是外卖骑手重要的谋生交通工具。可以说,外卖员的顺利工作一刻也少不了电动车——送外卖有按规定时间送到的业务需求。可从报道看,这却似乎成了外卖骑手群体被强制推销保险的弱点所在。
当地部分基层执法者推广防盗保险从外卖骑手开始,以“不买就扣车”来强行“推广”,这未免给人强卖之感。事实上,有外卖骑手介绍,他们送外卖的电动车在购买时有丢车包赔险,外卖公司购买了保险,并不需要这份电动车盗抢保险。
据了解,这份保险是当地针对电动车盗抢事件推出的针对性保险,1200元的保险额度以及通过植入定位器的方式跟踪车辆,可以有效解决电动车车主的部分担忧。听上去,确实有“技术防盗”的味道。不可否认,防盗对于电动车车主来说是刚需,盗抢保险对车主有好处,但需明确的是,民众的购买行为是一种自主权利,任何外部力量都不应该强行介入。车主可以选择买,也可以选择不买,强迫未免欠妥。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自愿订立,不得利用职务或者职业便利强迫、引诱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从行为本质看,推销保险终究是一种商业行为,即便其益处多多,借助公权力去做强制推广,绝不合适。
而且,从报道看,部分外卖骑手不得已买了保险后,并没有保险合同收据,也不会使用附带的“防盗器”,怎么赔也没人来解释。这里面也暴露出某些工作没做到位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此保险的收款方是深圳一家科技公司。该公司客服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该保险可买可不买,不买的话车被警察扣了可能会取不出车。言语之间颇耐人寻味。
说到底,对执法者而言,依法行政的要求时刻不能松——“依法”二字,理应成为执法行为对标的原则性标准。这就要求,有时候哪怕是出于善意初衷,也得讲究手段的合理性。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龙之朱
编辑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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